标杆管理有利于打造竞争型国企
泓冰标杆智库文章
市场与计划的比重问题一直是社会经济学的重要课题,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每一次的经济改革几乎都涉及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的过程。而事实上,任何一方的独大都可能对合理的市场秩序造成破坏,只有平衡二者的关系才能让国民经济平稳有序发展。
但是,当前的国企一方面被国家政策束缚住了手脚,另一方面大多处于垄断地位,导致市场竞争力不足,一旦民资进入,国资就就立显颓势。以中国的电解铝行业为例,据工信部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有色金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润占全行业的6.5%,亏损额占全行业的67%,国有骨干企业亏损额则占据行业净亏损额的90%以上。做着同样的东西,利润源源不断地流入民企的口袋,而国企却在大笔的亏欠,这样的数据就非常不合理了。
国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可能完全尊从市场的驱使,这让它失去了部分的竞争力。但是,国企却有着一种贯彻体制的传统,所以,通过改革体制来提升企业竞争力,是被普遍认同的观点,而标杆管理就是改革企业管理体制的一剂“良药”。
国际标杆管理大师陈泓冰先生将标杆管理改造并实用化之后著成《标杆兴国》一书,将这项国外理论成功移植到中国。陈先生将标杆管理理论总结为一环四法,“一环”即立标、对标、达标、创标的闭环管理提升机制,即业内知名的“泓冰标杆环”,而四法则是辅助这个过程实施的剪刀思维法、要素建模法、责任层级法、协同创标法,整个理论体系完备,方法体系实用,环环相扣,非常易于企业推行和学习。
再以中国铝业为例,如果在推行标杆管理之后,国企完全可以从成本控制上对标民企,从管理体制上对标国际一流金属冶炼企业,其实不难发现,国铝因为起步较早,使用的电力往往都是网电,也就是国家电网的电力,价格高昂,而回看民企则普拥有自备电厂,与国家电网的电力相比,成本下降了40%,自备电厂本身并不合法,但是民企依靠自身灵活的特点,逐渐将自备电厂合法化,而国企却因体制原因,始终不敢越雷池一步,导致技术水平高过民企反而亏损的局面。在向民企“对标”后,中铝旗下的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在去年陆续投产了2×330MW自备电厂项目,每年节省的费用竟达2.6亿元!
标杆管理是一种催动企业发掘活力、潜力的最有效的管理模式。国资委等部门对标杆管理也非常重视,多次发文鼓励国企在管理创新中推行标杆管理、开展对标活动,但是画皮画心难画骨,大部分企业对标杆管理的认识还是浮在表面,并没有认真的推行下去。若能在现今国企中真正普及标杆管理的核心精神,必将有力增强国企在同业中的竞争力,缩小因体制原因造成的管理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