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文件化信息
7.5.1 总则
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
a) 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
b) 组织确定的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文件化信息。
注: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化信息的程度可以因以下方面而不同:
a) 组织的规模、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
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c) 人员的能力。
7.5.2 编制和更新
在编制和更新文件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a) 标识和说明(例如:标题、日期、作者、文件编号等);
b) 格式(例如:语言、软件版本、图示)和媒介(例如:纸质、电子);
c) 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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