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18日朱耿洲博士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博士班讲学)
《退市意见》主要包括有五个方面:
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进一步扩展主动退市方式,为有主动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可操作的路径选择。
二是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制度。针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按照《证券法》有关重大违法行为退市的规定,制定了具体实施规则。
三是严格执行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股票。同时,允许证券交易所在其上市规则中对部分指标予以细化或者动态调整,并且针对不同板块特点作出差异化安排。
四是完善与退市相关的制度安排。 退市意见在相关配套制度方面做了一些安排,一是对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设置退市整理期,同时,为了防止部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散户以投机为目的参与退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明确要求交易所应当安排相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二是统一安排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在股票系统设立的专门层次挂牌交易;三是明晰了重新上市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重新上市差异化的安排,为防止重大违法退市公司有关责任股东通过提前转让股份来规避法律责任,退市意见还对其转让行为做了专门限制。
五是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强化公司退市前的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主动退市公司决策程序,完善异议股东保护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退市意见》推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于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也是朱博士早年就一直呼吁的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2008年朱博士在《微观金融策划88招再促中国经济腾飞》第76招中就前瞻性地提出“检讨和全面修改证券法,明确证券业游戏规则如需调整游戏规则需启动法律修改程序,减少或禁止以行政干预市场,做到以法治市,把“政策市”变成“市场市”、“法制市”。 同时也可减少少数权贵,通过预先操控政策信息获取暴利。”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重大监管问题,严重违背了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经营不善的上市公司只有“生”,没有“死”,一钱不值的上市公司却成为宝贵的“壳资源”,严重侵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股市成为了圈钱的机器,也成为某些官员的滋生腐败的温床,上市公司造假的犯罪成本之低也是全球罕见的,基本是罚款了事,只伤及皮毛,诚信的缺失是中国股票市场长期低迷的重大原因之一。
时至今天相关法律终于出台了,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是一个特大利好!
企业家学员都感慨此属迟来的制度,早十年就该实施了,就是主管部门的渎职和放纵,才形成今天中国之“烂市”!应仿效美国的萨班斯法案,对财务造假之上市公司责任人最高判处无期徒刑!严刑峻法、执法到位,才能还中国一个诚信之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