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最终可以让金融机构离开资金融通过程中的曾经的主导型地位,因为互联网的分享,公开、透明等等的理念让资金在各个主体之间的游走,会非常的直接,自由,而且低违约率,金融中介的作用会不断的弱化,从而使得金融机构日益沦落为从属的服务性中介的地位。不再是金融资源调配的核心主导定位。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一种努力尝试摆脱金融中介(金融脱媒)的行为。
一、专业P2P(Professional to Professional)模式。在专业的金融服务人员之间建立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平台,在中间从事信息匹配和精准推荐,促进线上信任的建立和交易的欲望。专业P2P模式远非市场上泛滥的P2P贷款模式可比,其从本质上才是符合金融监管的规则,符合当前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更符合互联网精神与特质。
二、金融混业经营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所有金融机构开放共享资源,为金融产品销售人员发布各种金融理财产品、项目信息,为客户打造和定制金融理财产品。在金融混业经营中使用的互联网平台则定位于服务500万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客户经理,并将囊括房产、汽车、奢侈品销售人员,提供一个开放共享、进行综合开拓交叉销售的平台,悬赏、交易、展示、学习、以及管理和服务自己的客户。
三、金融交叉销售模式。打破理财行业的机构壁垒,通过平台上各类理财产品的展卖聚拢投资人资源,促进金融产品销售人员产品的销售。金融产品销售人员们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内部的交流沟通和资源置换,在不同产品领域寻找并组建自己的合作团队,达成利益分享规则后,团队内共享投资人资源,为投资人推介团队内部产品进行资产配置,从而实现金融产品销售人员间的交叉销售合作,取得共赢。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20年后,可能形成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可称之为“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因为有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交易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的成本非常低,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这个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
在这种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降低信息处理成本,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可达到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很适合有短期小额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快捷高效,利率也不算很高。这领域以“爱投资”为主,是国内首个P2C互联网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对申请融资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在网站上向投资者公开;并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保障金,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
微金融是近几年新兴的一种金融模式,很多人可能还不是很理解。微金融信息服务是金融领域内,对贷款、投资、理财规模较小,时间较短的金融行为的统称,是相对于大型金融机构、大规模的资金转移运作来说的。“通常情况下,指的是为中小微企业、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小额投资者等提供的金融服务。随着微金融信息服务体系的不断壮大,微金融信息服务的概念也在扩大,现在其最为准确的定义是:专门向小型和微型企业及中低收入阶层提供的,小额度的、时间短的、可持续循环的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活动。”微金融信息服务的特点有两点:一是以中小微型企业以及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二是由于客户有特殊性,它会有适合这样一些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模式
全球最大P2P企业Lending Club在全美放贷26亿美元。其做法是找到真正合资质的借款者,展示给出资人,选择直接放贷以及呈现借款需求,平台不参与实质交易,双方直接匹配,利率与平台收费无关。核心是保护投资人的权益。成立于2006年的美国Prosper发展迅猛,目前拥有超过160万会员。
作为英国最大的P2P公司ZOPA,创建于2005年,目前已拥有超过50万注册会员。业务已扩展至意、西、日等国家。负责人Philip Riese认为最重要是世界水平的风险管理、完全的公开透明,绝大多数企业对于资金用途、投向,投融资项目都存在信息不规范、不透明的现象。每一个出借人要知道所投资的资产综合损失率、收益率。借款人清晰地知道付出的利息和费用是什么。
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运行模式大致可分为:一、依托互联网资金融通模式创新(直接融资:股权融资如众筹融资、债权融资如P2P借贷等;间接融资:网络银行信贷等);二、依托互联网的其他金融服务创新(第三方支付、网络基金和保险销售、网络理财等);三、传统金融服务的网络化(网上银行等)。
下面仅就典型的互联网金融类型作一分析:
1.P2P网贷,即点对点信贷,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络(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去平台发放借款标的,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我国P2P网贷处于起步阶段,代表性平台公司有拍拍贷与宜信。
P2P仅作为撮合交易的平台,无法作出本金甚至利息保障的承诺。从每笔借款中计提一定比例(一般为2%)作为风险准备金,出现坏账,则先用资金池的资金垫付再由公司去催收。若坏账高于风险准备金时,则会暂停垫付。目前P2P网贷平台全国将近400家,也有认为年底会到500家-800家。2010年网贷总成交额为6亿元,仅20家,2013年预计会突破1000亿元。平均借贷周期显著缩短。其盈利模式:依靠资金池、提供平台中介服务,来获得利润。
在数量和贷款规模快速增长同时,网贷的洗牌也在加速。自2013年10月末,国内出现了一波P2P平台倒闭潮:东方创投、川信贷、宜商信贷等多家P2P平台爆出问题。天力贷董事长刘明武以“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2013年10月倒闭的P2P公司达15家,网赢天下是近期倒闭规模最大一家,成立于2013年3月28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一家准上市企业创办的网贷平台。借款期限以一个月到六个月,年利率22.4%-20%,吸纳了7.8亿元。10月15日,刚刚上线仅三天的“福翔创投”倒闭,创运营时间最短纪录。今年另一个新趋势是许多民间借贷“网络化”,利用互联网绕过了金融准入门槛的限制。
2.大数据金融,即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网络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控方面有的放矢。
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目前大数据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以阿里小额信贷为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京东、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阿里金融现有四个核心板块,可以看出其正以电商平台为依托,为网商和消费者提供贷款、担保、保险等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其一,支付宝是起步较早、发展最好的一个板块。目前的发展重点是加快推进移动支付和线下支付的布局,最新推出的手机客户端和“信用支付”业务,已经具备移动金融的雏形。其二,阿里小贷是阿里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淘宝贷款和阿里巴巴贷款两类。其中面向淘宝平台卖家的淘宝贷款占比80%,其放贷审核、发放可全程在网上完成;阿里巴巴贷款主要面向“诚信通”企业会员,由阿里金融委托第三方机构于线下执行放贷流程中的实地勘察环节。其三,众安在线是在全国均不设任何分支机构的互联网保险企业,完全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销售和理赔,其业务对象可能会是阿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其四,商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为完善互联网交易的链条,为消费金融创新和小微信贷服务提供保障而成立。
3.众筹模式,大意为大众筹资,是指用团购加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利用网络传播的特性,让创业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及项目,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4.余额宝。2013年6月,支付宝公司与天弘基金合作推出“余额宝”,至今吸收资金已达560亿元。“余额宝”摆脱了传统基金销售模式的束缚,将基金营销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结合,开拓了网上理财新模式,能够为零散的闲置资金提供理财渠道,带动资金规模快速增长,破除客户支付宝余额“无利息”的不合理性。另一方面,“余额宝”业务即时交易的特性能化解投资资金与消费资金的冲突,盘活了沉淀资金,从而保证客户在投资过程中能够便利进行消费活动。
相比传统金融,网络金融具有透明度高、参与度众、交易成本低、操作便捷、服务边界广等特征,并由此对传统金融及监管形成挑战。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网络金融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缓解了微贷难,增补了正规金融服务的空缺。提供更大量、更可靠的数据,使业务开展得以在更低的成本下进行,效率提高,并突破地域限制、扩大客户群。从发展实践看,网络金融主要问题是违约率高,无监管门槛,现实风险趋于显现,信用标准、信用体系建立未同步。
(一)可能的违约风险
第一是借贷人违约。P2P本质是帮有闲钱的人通过平台把钱借给有信用的借款人。80%的P2P公司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了账户,这种中间账户的资金沉淀问题是行业的系统性风险。第二是P2P平台经营风险;综合收益率(利息)过高或期限不匹配。第三是挤兑风险(流动性风险):平台自融或网络受黑客攻击所致。一些P2P平台直接提供担保;形成汇聚众多陌生人资金的信贷资产池;出现庞氏骗局等非法集资诈骗。
(二)对借款人信用信息采集及验证是目前另外一个突出的不足
目前对借款人信用评价仅来自网络企业自身或国家软件协会,公信力不够。且互联网金融机构对违约人尚不具备有效、合法的惩戒手段。
(三)拆标风险
如钱借出去三个月,但平台发一个月标,如投资人提前兑付,平台就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
(四)自融风险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资产证券化。
(五)网络理财的垫款与侵占客户备付金风险
(六)风险易扩散
由于采用线上交易,使得金融欺诈更易发生。金融犯罪的新工具。网络金融的实时性和扩散性更强容易引发风险扩散,成为风险扩散的助推器。
(七)安全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网站安全性不高,存在安全漏洞,日常运营管理不到位,容易导致用户资金风险。2.存在较大的客户信息泄露隐患。目前网络金融的突出问题是“三无”: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网络金融仍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与规定,仅作为普通企业要求。部分企业经营者无借贷行业从业经验,风险控制能力较弱。违规操作,“拆标”行为,伪造贷款人贷款需求,挪用借款人资金。
和大家分享,谢谢@唐兴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