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餐补助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需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