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设备安全管理,明确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反馈。
2.1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3 操作人员应熟练设备和掌握一般故障处理方法。
2.4在出现设备安全事故或发现事故隐患后,必须坚持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落实,即事故原因或隐患源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5各部门要指导和监督本部门员工按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规定》相关内容执行,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2.6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及责任承担,按公司《奖惩制度》、《部门经理工作纪律条例》、《安全管理制度》、《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奖惩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2.7认真制定每台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三大规程,并严格执行,定期检验各类电器保护装置,定期维护各种监测仪器仪表,开展点检预修工作,切实做到防范未然。
2.8设备安全事故归于各使用部门管理,对设备事故的管理,应做到数据完整、报表齐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对特大、重大和大设备事故要在修复后3天内上报事故分析报告,特殊情况在7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