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才,高永才讲师,高永才联系方式,高永才培训师-【讲师网】
高永才 2020年度中国100强讲师
5G互联网破局+新媒体创新 运营专家 企业招商
52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扫一扫加我微信
高永才:阿里巴巴店铺运营——精准营销如何应对违规处罚
2020-03-03 2612
对象
新媒体及社群运营人员,电商、微商从业者
目的
课程背景  懂得规则是诚信通商家在经营店铺的第一步,它关系店铺能否长期稳定持续的运营。一旦违反规则可能导致无法开店,商品被删除,店铺被限权甚至是清退出1688站点,我们之前所付出的一切都白费了。  所以,我们在店铺运营的过程中了解规则处罚,该如何应对才是最必要了解的。
内容

《阿里巴巴店铺运营——精准营销如何应对违规处罚》

l 课程背景

懂得规则是诚信通商家在经营店铺的第一步,它关系店铺能否长期稳定持续的运营。一旦违反规则可能导致无法开店,商品被删除,店铺被限权甚至是清退出1688站点,我们之前所付出的一切都白费了。  所以,我们在店铺运营的过程中了解规则处罚,该如何应对才是最必要了解的。

l 课程对象

新媒体及社群运营人员,电商、微商从业者

l 课程大纲

一、每日五步(每日必须第一处理)

1、 检查店铺是否有售后和投诉

2、 检查店铺产品是否有下架

3、 检查店铺的活动是否到期

4、 检查店铺的分销是否有人申请

5、 检查店铺的退款是否有增加或则未及时处理

二、店铺违规事项(12分为非常严重环节)

1、 标题严禁出现SM的组合单词,违规扣分12分

2、 店铺不要出现同款产品重复铺货,违规纠纷1分

3、 店铺不要出现裸露生殖器,龟头,阴道,必须完全遮挡,违规扣分12分。

4、 严禁出现广告法中的词汇,比如最,全球,首发,唯一,冠军,史无前例,第一等

5、 店铺的产品图尽量使用有来源的图片,尽量使用公司拍摄的图片,图片中尽量不要出现中文字体,防止出现字体投诉,特别是方正字体。

6、 店铺中如果没有备案品牌避孕套的,比如杜蕾斯,冈本,名流,倍力乐,不得上架,悦潮,海氏海诺除外,违规扣分12分。

7、 店铺中上架助勃器,窥阴器,医疗注射器等产品,需要咨询后,才可上架,严禁私自上架违禁品,扣分12分。

8、 产品图中不得出现二维码,或则包装盒二维码比较清晰的图片,不得在主图悬挂QQ号码,违规扣分1分,会被删除链接。

9、 对非授权的产品,公司有通知过的仿品,不得上架,违规扣分4分,比如骑士AV棒,派蒂菈时尚款,仿真款除外。

10、 严禁出现幼女,学生妹,少女,萝莉,等少儿类型的词汇,违规扣分12分。

三、日常注意事项和技巧(团结同事共同进步)

1、严禁和公司其他同事的店铺价格战,但是除开公司允许的产品和滞销产品,以及特批的产品外。

2、做特价活动产品,需要申报

3、允许上架非公司库存的产品,在EXCEL做好相应的记录,需要库存和代发的时候,给采购你代发的链接,这样加快代发的效率。

4、为了增加店铺的橱窗位,可以及时评价,如果需要增加采购橱窗位的,和李剑明沟通好,将一些采购任务在你们的店铺去下单采购,大约可以增加10个橱窗位。

四、阿里巴巴店铺处罚规则及扣分说明

一、扣分周期

用户违规扣分将在该次扣分之日起一年后做对应清除处理,但因扣分达到60分或以上致使帐号关闭的除外。


二、违规行为的处罚与扣分标准违规类型违规行为的情节/分类扣分/处罚发布违禁信息发布违禁信息(一)所列商品或信息扣除60分/次,关闭帐号发布违禁信息(二)所列商品或信息扣除24分/次,并删除违禁信息发布违禁信息(三)所列商品或信息扣除12分/次,并删除违禁信息发布违禁信息(四)所列商品或信息扣除4分/次,并删除违禁信息发布违禁信息(五)所列商品或信息扣除4分/次,并删除违禁信息发布违规供应产品信息标题描述违规每次扣1分,并下架相应供应产品信息,同一用户的“类目放置错误”或“属性不实”违规行为24小时内最多扣2分类目放置错误属性不实累计条数达到300条,做警告处理;累计条数达到800条,信息操作限权7天;累计条数达到1200条,信息操作限权15天;累计条数达到1500条,信息操作限权15天,同时下架旺铺所有供应产品信息;注:重复信息删除条数将以3:1的方式进行计入累计,即重复信息删除3条计为用户供应信息质量违规1条)虚假价格恶意使用外部软件无货空挂重复信息知识产权侵权一般侵权行为: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4分/次,删除该商品信息一般侵权行为:同一用户再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视为重复侵权,每次扣8分,删除该商品信息一般侵权行为:同一用户情节严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放错类目、使用变形词、遮盖商标、通过旺铺装修、引流等手段规避处罚的行为。24分/次扣分,删除该商品信息严重侵权:首次被投诉成立警告,删除该商品信息严重侵权:第二次被投诉成立限权7天,删除该商品信息严重侵权:第三次被投诉成立限权15天(若同一用户被同一知识产权因严重侵权投诉成立累计达到三次,将直接关闭账号。)严重侵权:第四次被投诉成立关闭(若同一用户被同一知识产权因严重侵权投诉成立累计达到三次,将直接关闭账号。)图片侵权同一用户首次因图片侵权引起投诉主动删除侵权信息扣除1分/次;人工介入扣2分/次虚假交易同一会员进行虚假交易每次扣除4分,并删除虚假交易订单相关的所有数据;同一会员的同一商品进行虚假交易达到3次及以上每次扣除4分,则删除该商品相关全部信息。若同一会员单次虚假交易笔数达到以下标准2笔~4笔     加扣2分

5笔~9笔      加扣 4分

10笔~99笔     加扣 8分

100笔~999笔     加扣12分

>=1000笔     加扣24分若同一会员单次虚假交易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5000元 & <1万元    加扣2分

>=1万元& <10万元     加扣4分

>=10万元& <50万元    加扣8分

>=50万元& <100万元    加扣12分

>=100万元& <500万元   加扣24分

>=500万元& <1000万元   加扣36分

>=1000万元          加扣48分产品品质违规产品不符合阿里巴巴中国站公布的相应行业标准(各行业标准详见)。下架相应违规产品信息产品经新闻媒体曝光为不合格的某一品牌(或某一企业)下同一品类或批次的产品,或在媒体曝光中被要求协查的产品。将视情节下架或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产品未按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贴附标识标签,或虽贴附标识标签但其内容的标注形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将每次扣4分并下架相应违规产品信息产品品质描述不符,指产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该产品品质的描述不相符(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材质、成分、品种、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如实描述的产品品质相关信息不相符),损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具体分为:

(1)一般不符:指产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该产品品质的描述部分不相符,影响产品正常使用;每次扣4分并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2)严重不符:指产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该产品品质的描述严重不相符,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每次扣8分并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如属于特殊材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钻石、黄金、纯银、玉、珍珠、宝石等特殊材质),每次扣12分并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产品不在有效的生产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和/或生产范围内。将每次扣6分并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如属于特定产品(特指食品、化妆品及食品接触材料等相关产品),阿里巴巴将直接每次扣12分并删除相应违规产品信息。产品使用虚假、过期、无效或冒用他人的生产证号或批准文号产品过期、失效、变质或经生产商认定存在质量问题或经公布需召回产品被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如电极式热水袋、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万用孔插座等),或经国家有关部门通报,为对人身安全造成隐患、危害或影响严重的不合格产品。产品违反产品包装或标识标签等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包括行业、地方及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等)。产品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规定违规宣传.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或信息不实,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公司简介、企业自传资质、相册、联系信息、公司logo等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自行删除相应违规宣传内容的,每次扣2分;如逾期未自行删除或举证无效的,每次扣4分,并删除相应违规宣传内容未经他人同意以他人名义或使用他人形象进行宣传的行为店铺星级、评价星级等称号乱用泄露他人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发布侮辱他人、中伤他人或诽谤他人内容的行为滥发信息每次扣1分,并下架相应含有违规宣传内容的商品信息,行为24小时内最多扣2分。其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宣传行为贸易纠纷商品表面不一致问题扣12分,不配合扣24分;严重扣24分,不配合扣60(阿里巴巴保留下架或删除相应假货商品信息的权利)商品描述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卖家成交不卖扣除12分/次卖家延期发货扣除12分/次卖家虚假发货主动退款扣12分/次;未主动退款扣除24分,不配合扣除60分卖家其他未履行约定或承诺扣除12分/次,不配合扣24分买家未按约定付款扣12分;不配合,扣24分;严重扣24分;不配合,扣60分不实交易指用户在其发布的商品信息中明确支持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在买家与其交易的具体过程中,却以种种理由拒绝采取支付宝担保方式进行交易。举报成立,每次扣12分滥用会员权利是指用户利用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账户,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滥用购买商品、申请退款/退货、发起投诉或索赔等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运营秩序等的行为阿里巴巴将视情节采取警告、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终止服务等管控措施扰乱市场秩序指以任何方式,刻意规避阿里巴巴的各类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阿里巴巴官方或第三方的资源、服务利益的行为。以不正当方式获得、使用的官方资源、服务利益及/或终止相应服务资格,每次扣36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48分;特别恶劣的,每次扣除60分。不正当谋利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60分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会员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24分卖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阿里巴巴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36分卖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的每次扣60分若有利用阿里巴巴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

三、累计扣分处理方式:累积积分处理方式12分-24分之间(含12分)警告24分-36分之间(含24分)限权7天36分-48分之间(含36分)限权15天48分-60分之间(含48分)限权30天60分或以上关闭账号

五、关于《虚假交易处理规则》的修订通知


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为了适应1688市场平台的发展变化,促进1688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阿里巴巴将对现有的《虚假交易处理规则》进行修订,新修改后的规则于2016年1月15日正式生效施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虚假交易处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变更前变更后《虚假交易处理规则》《虚假交易处理规则》二、虚假交易包括以下行为二、虚假交易包括以下行为1、卖家利用多个马甲小号,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

2、卖家与其他公司、朋友、同学、家人等进行互买互卖;

3、卖家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通过与他人协议交换购买的方式提高商品销量;

4、卖家通过变更商品页面信息,或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等违规手段提高商品销量;1、 会员利用多个马甲小号,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

2、会员与其他公司、朋友、同学、家人等进行互买互卖;

3、会员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通过与他人协议交换购买的方式提高商品销量;

4、会员通过变更商品页面信息,或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等违规手段提高商品销量;四、处理规则:

1、一般处罚规则:四、处理规则:

1、一般处罚规则:1)同一会员首次进行虚假交易,扣除2分,并删除虚假交易订单;

(2)同一会员第二次进行虚假交易,扣除4分,并删除虚假交易订单;

(3)同一会员多次(三次及以上)进行虚假交易,每次扣除8分,并删除该商品。同一会员进行虚假交易,每次扣除4分,并删除虚假交易订单相关的所有数据;若同一会员的同一商品进行虚假交易达到3次及以上,则删除该商品相关全部信息。2、在上述一般处罚规则基础上,如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则除按一般处罚规则处罚外,须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罚:

(1)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扣除12分;

(2)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在虚假交易累计额50万元处罚基础上加扣12分。(12分+12分,累计扣除24分);

(3)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元,在虚假交易累计额100万元处罚基础上加扣12分。(24分+12分,累计扣除36分);

(4)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1000万元,在虚假交易累计额500万元处罚基础上加扣12分。(36分+12分,累计扣除48分)。2、在上述一般处罚规则基础上,若虚假交易达到以下(1)及/或(2)下任意标准的,则除按一般处罚规则处罚外,还须同时按以下相应规则进行处罚(注:同一会员同一自然日内被通知涉嫌虚假交易且经举证阶段后被判定为虚假交易的所有订单,计为单次虚假交易):

(1)若同一会员单次虚假交易笔数达到以下标准的,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罚:单次虚假交易笔数加扣分值2笔~4笔2分5笔~9笔4分10笔~99笔8分100笔~999笔12分>=1000笔24分 (2) 若同一会员单次虚假交易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罚:单次虚假交易金额加扣分值>=5000元 & <1万元2分>=1万元& <10万元4分>=10万元& <50万元8分>=50万元& <100万元12分>=100万元& <500万元24分>=500万元& <1000万元36分>=1000万元48分 六、附则

1、本规则解释权归阿里巴巴所有;

2、阿里巴巴有权不时修订本规则并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日或公示内容指定日生效。六、附则

1、阿里巴巴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及时地修订本规则并予以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中指定日期起生效。

2、若会员行为同时违反《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总则或分则,阿里巴巴将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另行处理。


全部评论 (0)
讲师网宁波站 nb.jiangshi.org 由加盟商 杭州讲师云科技有限公司 独家运营
培训业务联系:小文老师 18681582316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更多城市分站招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