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荆轲既非刺客,亦非侠客;《史记·刺客列传》其实就是《史记·荆轲列传》,但是,司马迁不能单独为荆轲立传,因为荆轲的作为是历代帝王的大忌。
2、荆轲刺秦王的大计首席策划者不是燕太子丹而是太子丹的师傅鞠武,太子丹没有制定这种计划的能力。
3、荆轲PK秦王,荆轲的剑术远远高于秦王;荆轲刺秦王未果不是荆轲的剑术不精而是其它无法预料的因素造成的。
4、太子丹派荆轲刺秦王的使命是为了报自己被秦王羞辱之恨;因此,荆轲刺秦王虽然未果但是却圆满地、超额地实现了太子丹的愿望,所以,从这个角度讲,荆轲刺秦的目的达到了,因为他从智力、心理、武功、语言、人格等方面严重羞辱了秦王;替太子丹报复了秦王赢政。
5、荆轲不是太子丹豢养的士,荆轲刺秦王也不是为了报答太子丹的知遇之恩,而是为了让秦国返回六国被秦兼并的土地,恢复自己卫国的家园。
6、荆轲刺秦王的行动决非鲁莽之举,依荆轲的为人和准备,他是完全有把握完成刺秦的行动的。
7、高渐离的筑击秦王是他和荆轲有一个事先的约定。
上述诸多观点对于熟悉《史记·刺客列传》的读者来说是石破天惊之语,因为它和时下历史学家、文学家、电影、电视等各种解读荆轲的观点大相径庭,凸显了时下各种误解、曲解、歪解荆轲的荒谬。这些不同凡俗而颇具说服力的观点来自《解读〈史记〉之荆轲》一书,来自本书的作者石毓智先生。这是本书的特色之一。
本书的第二个特色是对于《史记·刺客列传》文字的确解。
比如说易水送别时送别荆轲的人都“白衣冠以送之”的“白衣冠”,多数解读者都认为“白衣冠”是丧服,本书认为:“白衣冠”是老百姓的服装。因为太子丹率领一大批宾客穿着丧服从蓟城(今北京)走到易水,送别荆轲,这么长的路程,这么多人着丧服会引起多少人的关注?会吸引多少人的眼球?太子丹明明知道派荆轲入秦是“国之大事”,万万不能泄露,怎么可能领着一大帮人穿着丧服送别荆轲,这岂不是未出手就将消息泄露出去了吗?一个派人到秦王宫廷搞劫持秦王的太子怎么会这么没有头脑呢?作者通过对“白衣冠”的阐释将多数人的误读解释得清楚明白,极有说服力。
再比如“太史公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一句,作者认为,司马迁的“称太子丹之命”说明当时社会上普遍认为荆轲刺秦完成了太子丹的使命。作者提出的根据是“称”一词的意思是“相称”、“符合”。
石毓智先生是一位著名的语言文字专家,所以,石毓智先生对《史记·刺客列传》的解读显得颇有特色。本书在《附录二:词语训释与历史文学解读》一章中专章论述,十分精审,颇值称道。
不仅在此专章中可以看到作者对语词精到地阐释,而且在本书许多地方都可以看到。比如“荆轲既至燕,爱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两句,作者认为,一个“爱”字显示了荆轲与狗屠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恰恰证明荆轲与燕国狗屠是大不一样的;因为他是一位士人,很可能是卫国的一位重臣或贵族。诸如此类的精辟训释比比皆是。
石毓智先生虽然是一位教授、语言学家,但是,他的这本书却使用了大量现代的时尚语词:
1、荆轲与高惭离有点像今天的东北二人转,也有点像歌舞厅里的卡拉OK好友,高渐离卡拉,荆轲OK。
2、高渐离是那个时代击筑手中的男一号。
3、荆轲和张良的真正差别在于有没有一个好老板,老板有没人丁兴旺的大公司。荆轲的老板是太子丹,张良的老板是刘邦,这两老板形成了鲜明的对立,也就决定了两位股东的成败。
这些时尚的语词大大拉近了本书与当代青年的距离感。
总之,石毓智先生这部书体例新颖、观点独到,语言浪漫而富有时代气息,既有精到入微的剖析,又表现了宏观洞察的睿智;对历朝历代对荆轲的误读、误解进行了纠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