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妻子,儿子(两岁三个月大),外婆(岳母的妈妈)。
我和妻子带着儿子去看外婆,让儿子叫“阿祖”,一直不肯,妻子灵机一动,跟儿子说“那跟阿祖拜拜一下”,儿子伸出那长得跟我很像的、短短的、胖胖的小手晃了晃“拜拜”,妻子趁机要求儿子说“阿祖,拜拜”,儿子果然很听话照做了,于是“阿祖”高兴得直夸“乖”
让别人做一件事或认同一个观点,他不配合不支持,可以采用另一个简单的要求或观点,让他配合支持,然后再提进一步的要求或观点,这样容易获得最终的配合支持。
异议处理、促成交易、说服对方等不也都需要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