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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运广:一批家长对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意见和建议
2016-01-20 3550

一批家长对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10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教育系统和社会上引起一定反响。

我们作为一个非常特殊的团队(简介附后),对相关方面机构的工作和人员都有所接触,同时,我们也从自己的视角去看“意见”。下面是我们对“意见”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对“意见”的评价

社会各界特别是家庭教育行业的专家、机构和从业人员对“意见”褒贬皆有,但大多数是赞同的,觉得这是冬天里的春风。我们也认为是非常必要的、及时的。

二、关于对家庭教育现状的总体评价

近年来,家庭教育工作进展很快,但也存在好多问题,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完全是教育系统的责任。“意见”中说到“认识不到位、教育水平不高、相关资源缺乏”,这些问题都存在,但我们感觉说得不够深、不够透,且没有讲到重点。比如管理体制不科学、理论滞后、服务混乱、专家遍地、误导考证等等。

只有客观评价,抓住关键,才能将这件关乎民族、关乎民生的大事做好。

    三、关于管理体制

    家庭教育工作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科学的顶层设计,目前的管理体制已经被实践证明是低效的。妇联作为一个社会团体(尽管国人都认为是官方机构),但其权限、人才和经济能力有限,因而牵头的难度是明显的。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关联最紧密,如果换成教育部牵头,仍有很多问题不好解决。一是同样难于统率其他部门和社会团体,二是最重要的阶段即0~3岁的教育不在其职能范围。我们还认为,家庭教育不光是家长教育子女,应该是整个家庭成员的共同成长过程,不是哪一个部门的职能可以涵盖的。所以,国家一级应该是国务院设立专门机构,各相关部委协作。

    意见中提出“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我们认为这样的格局是比较切合实际的。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且涉及的范围很广,特别是人力和财力的问题,不是哪一个部门好解决的。所以,政府主导,协调各方,是必须的。而“部门协作”,则应以教育系统为主。

多年前成立的众多中小学里的家长学校大多已经形同虚设,除了缺人才、缺方法,再就是职责不够明确。另外,家长的“主体责任”,教育系统是有共识的,但是在家长认识还不到位的情况下,教育系统讲这个主体责任,家长会认为作为教育专门机构在推卸责任。

    四、立法问题

    如今很多工作都要凭证上岗,唯独培养后代这项重大工程的建设者却不需要考证。平时议论中,好多人表示希望对家庭教育工作立法,特别是做父母,应该是先考证再上岗。台湾2003年就通过了《家庭教育法》,尽管也不完善,但毕竟“有法可依”,可以逐步修订。

    如果立法、考证(指做父母)短时间内不好解决,可以先搞简单的,比如生孩子之前,发一些简要的家庭教育知识手册,意义也很大。

    五、关于理论研究

    “意见”提出“重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学科建设,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 。非常赞同!

有些家长反映,由于专家之间的理论不一致,让他们无所适从。再就是简单口号流行(如“赢在起跑”、“好孩子是夸出来的”、“爸爸多陪孩子吃饭,孩子更优秀”),又有伪专家大行其道。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论研究滞后,尤其是没有相对权威的理论体系。

关于理论研究,建议吸纳各方机构和力量,特别是要发挥民间机构和专家的作用。相对而言,他们更有实践经验,更具适应家长需要的东西。

另外,也要发挥广大家长的作用。家庭教育,是在家庭中进行的,且具有秘密性,很多内容不是坐在象牙塔里能研究出来的。何况现在社会各个方面变化很快,新的情况不断出现。而且,现在的一些年轻家长理念新,水平高,不乏可以培养的人才。

学科建设,某些院校有过考虑,但公立院校程序较烦,且担心学生就业问题,似乎跨出这一步很难。建议在正式设立学科之前,先在相关专业的教学内容中增加家庭教育方面的内容。目前一些私立学校在行动,我们也期望他们先行一步,探索出一些路子。但他们首先考虑的是自身的生存问题,其目的性及如何操作,只能拭目以待。

因此,作为一个影响民族未来的学科,必须上升到国家层面去思考,而不仅仅是某些院校的事情。

关于家庭教育大纲、课程和教材问题。家庭教育在全国普遍开展已经许多年,但是仍然没有比较权威的大纲和教材。事实上,这些年已经有各种类型的教材在使用,但没有哪个部门去做“统合”。如果下功夫搞好调查研究,从中筛选出一批比较好的,再经过修改、加工,优秀的家庭教育教材就有可能诞生。大纲可以是通用版的,而课程和教材则可以是各地特色版的。

    六、评价与监督

  目前的家庭教育服务工作,大多数是民间机构或者个人在做,他们中的大多数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但他们的工作,既缺乏相应的重视、支持和帮助,也没有评价和监督。因此,形成鱼龙混杂、“军阀混战”的格局。

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不言而喻,如果家长受到误导,就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而一个机构、一个专家所影响的家庭可能会很多。所以我们建议,必须有机构给予从事这方面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价和监督。

理论探索可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给家长提供服务,就必须谨慎。

这种评价和监督很难,一是谁来做,二是怎么做,三是怎么做得好。我们认为,如果家庭教育工作总体上是政府主导,就可以由政府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去做。或者政府采购,由相关机构去操作(不收费,可以相对保证公平)。其次是宜粗不宜细,要简单、直观,如只对机构的领导和专家的基本理念、机构的主要做法等等进行评价,同时征求被服务者的意见反馈。

    七、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考试、发证

近年来,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考试、发证广告满天飞,各家都自称是权威机构。有的是用培训证书假冒职业资格证书,有的是借权威机构的名打擦边球(因为有六七个部委齐抓共管,都有开展这项工作的“责任”),有的是在境外注册带有“中国”、“国家”字样的机构,也有的是请个别专家做幌子,用以“证明”培训及证书的权威性。而且,有些机构基本上是收钱发证,至于学到什么都无所谓。

建议教育部等部门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公开宣布目前并无此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层面更有必要加大力度清理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的考试、发证,并公开目前职业代码,公布职业资格证书目录,让人们很容易查询、识别。

    八、宣传问题

     “意见”中说“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其实应该说认识很不到位。一是好多家长仍然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留守儿童家长。

     关于宣传引导,“意见”中主要是指先进家庭典型和优秀家庭教育案例。我们认为还要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原则、方法,宣传优秀的专家和机构,同时还要监督媒体为吸引眼球而策划的误导行为(如“三天一顿打,孩子上北大”、《孩子成长99%靠妈妈》之类)。

“意见”明确指出家长的主体责任,非常必要。从哲学意义理解家长主体,不仅有责任,还应该有主体的价值和权利。以人为本,就需要同时把家长的主体性,即主体的价值、权利和责任,三方面同时有一个充分的估价,这样才能把家长的潜力发挥出来。对此,应该加大力度宣传。

当然,也只有政府主导,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但在现有情况下,教育系统可以利用自己的报刊,既做正向引导,同时对那些具有负面影响的媒体活动进行评论甚至批判。

        九、农村问题

    农村的教育问题现在越来越突出,而家庭教育更是缺失。首先是留守儿童太多,有些学校比例高达80%以上。而老人陪孩子的,一般也就是照顾孩子的生活,几乎没有教育,还要加上溺爱。认识上和现实都造成家长过度依赖学校,孩子学不好都是学校没教好,出事情,地方政府也会强调“和谐”,让学校承担责任,息事宁人,使得这些思想和行为不断得到强化。

    农村的现实,涉及到一些大政方针,比如城市如何解决外地人子女就读问题,异地转学、升学特别是高考等问题,更不是教育系统能解决的。

    由于住得又分散,农村学校开家长会都很难。所以农村的家庭教育必须在政府主导下,多部门配合落实到社区。

    有些农村学校师资缺乏,再配备专门的家庭教育专职老师难度很大。可以先给每个县培养一批骨干,让他们再去传播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或者通过教师轮训,让他们逐步掌握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

    十、建议搞一个实施细则 

    有了这样一个“意见”做指导,对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无疑十分重要。我们也理解,“意见”只是指导意见,也不可能太细。因此,建议进一步调研,搞一个实施的细则,各地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去细化。

    

       “家庭中的自我教育能力早期培养”课题组部分成员

                                   2015.12.1


附:团队简介

我们是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十二五重点课题“自我教育”总课题之下的一个子课题组——“家庭中的自我教育能力早期培养”课题组。是在教育学者冉乃彦老师的倡导下成立,也在他的指导下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成员分布在全国各地,从事各种职业(大多数与教育相关),同时也都是家长。本课题组既无实体机构,也无经费来源,但大家都热衷于对家庭教育的研究和探索,除个人学习以外,坚持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或讨论(网络)。既探索理论,也研究自己或亲友的孩子。目前,课题组已经出版两本书《爱孩子没那么简单》、《让孩子自己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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