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初创期包含筹建期与生产经营期,筹建期的财税处理以及应注意的事项我们已经分享完毕,我们今天进入生产经营期的分析,企业筹建期结束后进入到生产经营期,首先是要对企业的未来进行规划,规划要从企业类型的选择开始。企业类型的选择关系到企业以后的税收筹划问题。
我们企业老板与财务人员经常都说要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什么呢?实际是从企业的源头开始的。企业类型选择的不同,涉及到的税收就不同。
今天分享的关键点:企业类型的规划
一、企业在成立之初,首要进行选择注册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这两种纳税人的增值税是完全不同的。
(一)小规模纳税人: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万;
2.商业企业不超过80万;
3.营改增应税服务企业不超过500万。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流转上给予了非常大的优惠,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二)一般纳税人:
按照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业务适用的税率不同。筹划的方法也各不相同。
结论:在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选择上,是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的,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及规模来确定,而不是完全根据税收来确定的。
注:当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是不可以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的,请谨慎选择。
【政策依据】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个文件,是关于企业在成为一把纳税人以前取得进项发票的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二、小微企业的核定标准
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区分要准确,小微企业准确的说是分为工信部标准下的,增值税优惠下的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下的,我们这里说的是企业所得税优惠下的小微企业。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结论:正常普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税率降低15个点,在企业规模上要注意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
【孟彬提示】小微企业税负的临界点。“利润一元钱,税收几万块”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定标准
【政策依据】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要符合以下文件的相关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注:2015年10月1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并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届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废止。
【孟彬提示】大家要注意高新技术企业在财务核算上的要求,以及相关指标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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