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位澳大利亚博士、国内某大学教授、卓越金牌讲师,在一个项目管理专业人士群里,发表了一个自己总结的表格。表格包括项目、项目集、项目组合的内容、范围、时间、目标等,并对这些纬度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和说明。
昨晚,笔者在汽车项目管理群线上分享《提升PMO管理技能》,没来得及关注这个表格。今早,看到有人对此表格高度赞扬,笔者很好奇地也去拜读了此表格。此表涉及了项目管理中的几个核心领域,应该说是这个老师的精心之作。表格主要突出项目、项目集、项目组合在内容、范围、时间、变更等方面的对比分析,有共性也有差异性。
当我看到“时间”这一栏的时候,发现这位教授总结为:“项目的时间是必须按时完成,具有临时性;项目集的时间不一定明确,项目组合的结束时间通常不明确”,这与自己的观点向左。本来,对方有如此多的头衔,我一个无名小卒应该拿来即刻,不该挑剔。可是,出于好心的我觉得应该和这位老师商榷商榷,如果他将这个错误的观点带到讲台上,可能会引起当场的喧哗、尴尬,甚至误人子弟,那将影响他的声誉和前途。如果是他的疏忽,现在纠正最好,如果是我认识的问题,可以向他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一举两得,他作为一名老师应该感谢我才对。
于是,为了与这位名师能和睦沟通,不直接拼击他的观点,笔者这样留言“某老师的表格很好,不过在时间方面的总结我有一些不理解。”意在提醒对方,我对这个观点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您是否重视一下这个点呢?
马上,另一位名师发言了:“时间纬度,某某表述的很清楚简洁了”。言外之意我的知识储备不足以理解这位专家教授的观点。
因此,我很客观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内容是“我认为:不论项目、项目集、项目组合,结束时间都应该是明确的,只是可控性逐级变弱,导致时间变更逐级频繁。否则,时间不明确,项目想做到什么时间做到什么时间,项目成了乱尾项目。我想某老师想突出变更的频度,不知是否?”。同样,我顾及这位教授的颜面,没有直接说对方可能是疏忽。
紧接着,有两个老师也提出了自己行业的一些特征,对此表格的把控、变更等提出了他们的看法,言外之意认为观点的部分观点有待商榷。
后来,这位教授终于出来说话了,不过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赞同了那位名师(批评我的那位)的意见,而对于我们讨论的时间、变更、可控程度等均没有搭理。
这一态度,给笔者的感觉:我是什么身份?台上讲多少年了?翻译了多少书了?免费给你们分享,还敢指着我的观点!哼……
唉,本来是以文会友,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局面。不知我的观点和态度是否正确,还是请读者朋友们去评价吧。